海南海口社保医保报销医院

海南海口社保医保报销医院,第1张

海口职工缴纳社保后就可以报销医保吗?

海口市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根据我省最新规定,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就业,缴纳保险费后可全额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

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结合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治疗。

(2)普通门诊(含普通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在职人员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

(3)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降低1年降低3%。

(4)一般医疗费用按照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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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00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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