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外来人员子女入学

闽侯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第1张

2022年闽侯县片内生小学入学办法

(I)片上内生定义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录取为在片学生:

(1)招生片中父母及其适龄子女具有同一户籍,父母持有同一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特别注明外,均为100%产权的居住房屋)并以其为日常居住场所。

(2)父母双方均无房的,父母及适龄子女以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为日常住所,户籍在同一地(祖父母户籍不在同一地的,应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3)祖父母与父母共有房产(除祖父母、父母外,房产所有权证上无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达到50%及以上),适龄子女及其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其日常住所。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六年一户一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小学在“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参照福州市婺城区小学实行“六年一户一学位”办法(即“六年内一套房子提供一个家庭学位”)。

对2021年11月30日后(不含2021年11月30日)已取得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家庭),自子女入学之日起锁定该房产学位六年。2021年11月30日后购买的房产,用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小学注册入学,或者用于他人落户子女(即有家庭的学生)在公办小学就读的,视为占用该房产内的学位。符合“内生”条件,但不符合“六年一户”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入学,甘蔗街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内生的接纳方法

1.闽侯县第二实验小学有8个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将超编学生送到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谭石分校、甘蔗中心小学等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2.七里学校高一有三个班。详见闽侯县七里学校2022年招生公告。

3.自《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出台后,“去库存”政策生和在商品房、投亲靠友、租房落户的居民子女将按顺序统筹安排。

4.其他镇(街道)负责根据招生政策由学校(指小学学区和直属学校,下同)具体实施内生招生,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部门决定。

5.有条件的镇(街道)稳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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