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青岛市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第1张

青岛崂山区中小企业税费减免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为中小企业减税

1.享受政策主体范围: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困难减免:因疫情防控等政策原因,关停、停产(业)、停止使用土地和房产的;对停止使用的土地和房产,自停止使用之日起,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承担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疫情防控任务;对承担政府任务的土地和房产,在承担政府任务期间可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企业需要的申请材料: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依据、范围、期限和金额)、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审批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减税或免税的土地和房地产所有权证明。(纳税人已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登记中准确录入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的,无需提供);因疫情防控等政策性原因,停产、停产(业)的,停止土地、房产的,应提供停止土地、房产的情况说明。承担区(市)级以上政府疫情防控任务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或者相关资料。

3.办理具体手续: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收有困难的。如果所有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主管税务机关将立即受理申请,并按照困难税收减免所属时期的税收政策执行。

4.相关部门和责任部门(办公室)的房间和电话:

崂山区税务局

负责人:任杰83102666,13905329872

联系人:王税务管理一科83106219 1315622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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