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小升初政策

福清市小升初政策,第1张

2022闽清县购房户子女初中升学规定

按照规定,“进城买房”仅限于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写字楼、店面的子女不在招生范围内。

1。老城区初中(城关中学计划招生12班,天乳初中计划招生12班)

(1)在市区购买商品房,今年7月15日前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毕业学校户口迁入7月15日前的,持新户口本到县教育局幼教科办理变更),按片入学。

(2)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已在市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或自建房子女(房产证),但今年7月15日前未迁入户籍的,在老城区两所初中有空以上学位的条件下统筹安排。

(3)已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并取得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告登记证明的购房人子女,在完成老城区两所初中在片招生任务和上述老城区升学任务(2)后,统筹安排招生,不设大班额。

2。新城初级中学(实验中学计划招生6个班)

(1)在梅溪新城购买商品房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并于今年7月15日前迁入梅溪新城户口(如户口由毕业学校迁入至7月15日,需持户口本到县教育局幼教科进行变更),按片录取。

(2)在梅溪新城购买商品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或新城自建房(产权证)的子女,在实验中学取得空学位时统筹安排。

(3)已取得商品房购房合同并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人子女,在完成实验中学片上招生任务和上述新城初中入学任务(2)后,整体入学,不设大班额。

3。其他城镇购房者子女入学办法同上。

4.在我县购买商品房,子女学籍、户籍不在我县的,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籍录取。

5.相关要求

(一)特殊群体毕业生,申请农村初中变更入学的,填写《闽清县2022年小学毕业生变更入学申请表(乡镇)》,经双方中学同意,加盖公章,附旁证,报县教育局幼教处。

(2)特殊群体毕业生申请变更入学市区初中(城关中学、天乳初中、实验中学),填写《闽清县2022年小学毕业生变更入学申请表(市区)》,附证明材料,提交县教育局幼教处。

(3)填写《2022年闽清县小学毕业生入学变更申请表》,连同购房材料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请于7月15日前交上来(周末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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