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南京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第1张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入口+条件+材料+时间)

1.报考入口:报考人员首先下载我的南京APP进行报名,然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点击“用户登录”进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用我的南京APP扫码登录。

2.受理范围:在我市工作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请各系列初名。

3.受理时间:申请初次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4.初始条件:报考人员专业与其专业相同(详见初始专业目录),职称可初步确定。初定后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符或需要转其他专业系列的,必须参加职称评定。

取得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以初评职员一级职称。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以初评职员一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步设置助理一级资格(本科初始学历最低的系列除外)。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步设置助理级职称。

取得硕士学位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初步设置助理一级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步设置中级职称。

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初步设置中级职称。

5.学历认证:申请人提供的学历信息将由我市职称申报管理系统自动与Xuexin.com进行比对,不上传任何证明材料;如果比对不成功,必须上传学历记录或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如果党校和军校不能在Xuexin.com上比或者不能提供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必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6.附件材料:对于职称已初步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上传以下附件材料:工作证明、工作总结等业绩材料。其中,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三方合同(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社保缴纳协议)、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格证书。总部设在南京的外国企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该单位的隶属关系证明。

7.审核权限:初级职称初评由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职称初评受理点审核发放;初级、中级职称由各职称初审受理点审核,并报市职称办备案。市职称办每季度发文公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8.以考代评专业: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航运、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软件等10个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以考代评”)。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职称,不进行职称初评。

9.证书打印:我市推广的职称电子证书全部纳入全市电子证书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持证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扫描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m.mynj.cn:11097/commlogin/),查看、下载、打印证书。

10.申报表格的归档:取得初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申报当年及时下载打印初级申报表格(正反打印),交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归档。如未按要求及时打印,将无法归档,后果自行承担。

11.诚信要求:申请人应按照初始申报工作通知书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遵循客观、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交虚假材料或未如实填写信息的,撤销其申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并纳入我市公共信用平台,记录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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