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认定办理对象

南宁市良庆区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认定办理对象,第1张

南宁市良庆区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认定办理对象

一.申报物品的标识

1 .城镇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干部职工(含在职人员、控制人数、临时人员);

2.符合《南宁市良庆区集聚培养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若干措施》中设定的四个层次之一: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一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二级)、基础教育骨干人才(三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四级)。具体申请条件以文件规定为准。

二。申请材料的标识

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周一)报送《南宁市良庆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和《南宁市良庆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对象汇总表》。

附件:

1.南宁市良庆区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基础教育人才的若干举措

2.南宁市良庆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3.南宁市良庆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对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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