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降分录取

2020年福建省降分录取,第1张

2022福州高考降分录取政策

公共类

1.按照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原则上不降低录取分数线。其中,被安排提前录取的海事、公安、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院校仍有生源不足的,可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录取。在已志愿填报本院校专业组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除福建省属高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港澳合作办学项目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以外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经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后)人数仍不足的,经批准后, 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中填报了大学专业组志愿的考生,可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在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中填报了志愿的考生中,

2.高职(专科)审批。公办高职(专科)不接受降低分数线。降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分数线的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后人数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选择已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录取方式与第一次征集志愿相同。

1.本科审批省考阶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后,如人数仍不足,经批准后,统一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足20分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组织投档录取。

2.本科审批学校考试和高职(专科)审批。各高校(专业)不接受降低分数线。

体育

各批次录取第二次征集志愿后,如人数仍不足,经批准,在第二次征集志愿中已填报所在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福建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的不予录取。在福建高校普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就读的本科考生,高考语言成绩不低于外语总成绩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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