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

上海青浦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第1张

上海青浦区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适用范围

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租房费用:

1.申请人或配偶在上海市青浦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或配偶在苏州市吴江区或嘉兴市嘉善县租住房屋,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相关规定并办理租赁登记;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上海无自有住房,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苏州或嘉兴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配偶在上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住房公积金提取及住房贷款还款委托等。

5.申请人及配偶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的租赁费用;

6.无配偶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个人共同参与租赁的,只允许申请人及其配偶一方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

申请人配偶参与提取的,也应当符合提取条件。

注:信息来源绿色青浦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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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089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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