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录取情况

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录取情况,第1张

2022年山东夏季高考录取规则方法

夏季高考录取方式

2022年夏季高考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录取。录取到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类、各批次专业均实行。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等级考试选考单科最高分、等级考试选考单科第二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对比一下考生的志愿顺序。前者优先投档,而所有考生如果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已被各门类、各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I)公共类。

一般有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批次、常规批次,录取工作按照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普通班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普通班一段;根据普通班本、高校招生计划总数和学生情况,将普通班二本线定为考生参加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预先批准。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市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招生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部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农业紧缺试点专业,以及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和士官定向培养。

(1)志愿填报。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采用校本志愿模式。第一次志愿,考生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次,考生填报四所大学的志愿。一般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为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①公费生(师范、医学、农业)可填报高校志愿下的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城市”组成。②市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设立单个填报单位,“院校+就业城市方向”为独立院校志愿。在院校志愿内,六个专业一个专业可报调剂志愿。③高水平运动员有一个单独的志愿,一个大学志愿,没有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符合条件的大学(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获得多所大学资格的只能填报一个大学志愿,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④军队招收飞行学员录取办法另行公布,不填志愿,在提前批前完成录取。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每所院校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一院校的本科和专科有单独的备案单位。

普通网上考生可以提前填报和审批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提前填报和审批专科专业志愿;一类线下和二类线上的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提前批。

飞行专业分数线按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士官定向培养分数线按我省士官定向培养文件要求执行。

(2)备案方式。

①第一次志愿。达到或超过普通类某一段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原则上按照1: 1.2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下列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士官生的院校,按照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士官生的有关文件提出申请。

本科综合评价招生,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志愿录取所有考生。

从部队招收飞行学员,按照部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全部档案归档;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按考生志愿填报协会所有档案的合格名单。

公共生(师范类、医学类、农科类)招生,达到或超过普通类某一段的考生按本人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全部按招生计划1:3投档。

航海类专业招生:达到或超过普通类某一段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全部按招生计划1:2录取。

委托招生师范生,根据相关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其志愿,达到或超过普通班线的考生按1: 1.2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接公布考生资格。凡达到普通班分数线的考生(部分考生执行普通班分数线的65%)一律投档。参加单独文化考试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后,不得参加其他类型的录取。

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备案要求的,备案前须向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②第二次志愿。按照志愿顺序,考生依次进行四轮录取。首先,候选人将在第一轮注册。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加第二轮招生,考生进入第二轮招生,以此类推。

每种志愿填报方式与第一种志愿填报方式一致。

2.特殊类型批次。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分别填报志愿,均安排1个志愿,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专项招生控制线线上并具备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志愿必须与获得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这两类志愿。

(2)备案方式。

特殊类型的批量归档分为两个阶段。先提交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后再报高水平艺术团。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并取得高校特殊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分阶段报考高校所有特殊高水平艺术团,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次。

包括提前批和特型批中未包括的其他本科和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由一名一般网上考生提交,第二、三次志愿填报由一名一般网上考生提交(包括一名未被录取的网上考生)。

三次志愿活动均实行以“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一次“专业(专业)+学校”为一次志愿活动。每次可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超过96人。

96志愿中包含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次填报第一志愿。第一次志愿填报完成后如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次继续填报后续志愿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志愿中。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次填报第二志愿。如果第二次志愿填报后仍有剩余计划,可继续在常规批次填报第三次志愿填报。

96名志愿者中包括公费医学生。考生可在常规批次填报第二志愿申请。如果第二次志愿填报后仍有计划剩余,可在常规批次继续填报第三次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3+2对1,贯通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其普通班第一段总成绩达到或超过50分的,可在常规批次第二次志愿填报时填报。如果第二次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次第三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2)备案方式。

考生将按照分数(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如地方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有报考要求的,备案时必须关联合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照1: 1的招生计划。部属和省属高校按确定的比例投档投档;如不调整投档比例,则按其招生计划1: 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文学编导、播音与主持、摄影为一般线;美术、音乐、书法、航空空服务艺术为普通线的75%;舞蹈、影视剧表演、服装表演为普通类的65%。文化控制线和普通二段线一样。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艺术院校的其他院校、部属院校和部分省属院校除艺术类专业以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个志愿填报,均采用校本志愿模式,设置1个高校志愿。美术、文学、书法、舞蹈、音乐、播音与主持。每个高校志愿有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科目到调剂志愿(专业类别相同,年级使用类型相同)。其他院校志愿只能填一个专业志愿。艺术类专业的省公费师范生可填报25个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城市”组成。填报和参考独立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志愿的独立艺术院校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必须达到高校自主界定的本科文化控制线。填报和提前批其他高校各专业类别的专业志愿,必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控制线。

(2)备案方式。

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文学编导、书法、舞蹈、音乐、播音与主持专业,根据合格考生意愿和相关第一专业成绩,按专业类别全部归档;其他专业按合格考生志愿,相关考生专业成绩全部归档。招生院校按我校招生规定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志愿和相关专业成绩,按照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招生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全部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其余院校按照考生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相关合格考生填报第一专业成绩,全部按专业投档,招生院校按我校招生规定录取。

2.本科审批。

除提前批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考生必须达到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控制线,方可填报志愿。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均采用“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每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超过60人。

学校专业考试不采用平行志愿,采用校本志愿模式。每次只能填报一个高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备案方式。

①统考和联考专业均采用平行志愿填报。专业成绩合格,达到艺术类本科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学校的志愿顺序,按1:1的招生计划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联考类的专业,如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等,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艺术统考、联考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有:

艺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折算为专业成绩的70%,文化成绩的30%(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 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学编导(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 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书法(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成40%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 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折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80%+文化成绩× 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音乐(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 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播音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换算成30%专业成绩和70%文化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 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航空空服务艺术(采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30%+文化成绩× 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②学校考试相关合格考生成绩全部归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当高校招生合格人数不足时(包括所有未填报志愿的合格学生),可合理调整各专业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的使用方法,将校考成绩改为联考或其他高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③未组织校考且承认其他任何高校相同专业合格分数线(含联考合格分数线)的招生高校专业,按其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按其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专家批准。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业。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者申请。考生必须达到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控制线,才能填报志愿。经教育部批准,部分可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类别服从平行志愿。考生填报形式为“专业(专业类别)+学校”,每次填报志愿不超过60人。

(2)备案方式。

报考美术、文学编导、书法、舞蹈、音乐、播音与主持统考志愿,达到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1:1的招生计划投档,由高校审批录取。其他类别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与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证明关联。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教育部批准的高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相关专业成绩全部备案,高校择优录取。

(3)体育。

体育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以专业成绩合格学生范围内的综合成绩为标志。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的70%、文化成绩的30%(含政策加分)折算。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 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一段体育线;根据体育招生计划总数和学生情况,将体育二段定为考生参加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预先批准。

包括省级公费师范生和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

(1)志愿填报。

安排两次志愿申请,均采用校本志愿模式。考生可报一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某一段的考生可以提前填报志愿。

省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25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城市”组成。

市级委托培养体育专业学生招生,“招生大学+委托培养城市”是独立的大学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大学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2)备案方式。

按照符合条件考生的志愿,关联其体育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 1.5的比例投档。所有分数相同的候选人都将它们归档。除了高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方式外,按照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2.常规批次。

包括提前批中未包含的其他本科和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为以“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一个“专业(专业)+学校”为一个志愿。每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超过60人。首次体育类网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二次、第三次体育类网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网上考生)填报本科、专科志愿。

(2)备案方式。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1: 1的专业招生计划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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