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申请表

南康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资金申请表,第1张

2929年南宁上林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

在国家供养体系中,上林县是16岁至65岁的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条件

2020年2-6月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包车去过广东五市的贫困劳动力,不能再申请此项补贴,也不补差价;被国家扶助制度标记为无劳动力或失去劳动力的贫困劳动力不能申请此项补助)。

三。补贴标准

就业一次性补贴100元/人,跨市转移就业一次性补贴300元/人,广东等省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补贴500元/人。

四。资金来源

来自广东省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县财政的扶贫资金。

五、申请流程

(1)贫困劳动力本人或其家属、帮扶干部、村干部自行委托填写《上林县2020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和《上林县2020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花名册》,由帮扶干部提出意见并签字。

(2)申请人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述两份表格提交至村(居)委会(附件2中还需提供电子版)。

(3)每月10日前,村(居)委会完成整理汇总,交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审核。

(4)每月15日前,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完成审核,交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五)县级就业服务中心于每月20日前完成补贴审核流程。

(6)公示审核结果,为期3个工作日。

(七)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县级国库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到贫困户在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一卡通存折上。如果户名和申请人不是同一个人,要注明两者的关系。同时,将审核结果短信告知申请人。

六。申请材料

(1)上林县2020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申请表

(2)上林县2020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花名册

下载:点击下载。

七。其他要求

(1)按月申请补贴。本县农民工交通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2)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调查了解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督促贫困劳动力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不弄虚作假套取交通补贴资金。发现虚假材料的,依法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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