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才奖励政策

山西省人才奖励政策,第1张

山西哪些考生能享受奖励照顾政策

哪些考生在录取时享受奖励照顾政策?

答:获得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组)技能竞赛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总分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文化素质总分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国等级奖(中职组)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还可以享受加分参加本科院校录取。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可免试就读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考生可自行选择。

以上政策,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奖励有效。

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和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总分加10分。烈士子女、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文化素质总分加20分。

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累加。符合相关奖励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已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奖励政策和免费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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