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疫情期间社保缴纳政策

广州市疫情期间社保缴纳政策,第1张

2020疫情期间广州社保补缴需要收滞纳金吗?

不需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延期补缴,补缴部分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在疫情期间享受医疗待遇。

备注:2020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能否继续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是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阶段延长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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