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对口升学报名

山西省对口升学报名,第1张

山西2022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是什么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录取工作的通知

一、入场机构及职责

今年山西省招生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录取期间成立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调控录取进度,审批院校调剂计划,确定投档原则,下达投档指令,处理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录取组下设综合组、后勤保障组、系统管理组、计划管理组、录取审核组、联络组、监督组。

(1)综合组负责入院期间的综合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招生政策和录取相关信息的宣传,组织会议,办理打印,加盖录取印章;负责收取注册费等事宜。

(2)后勤保障组负责入院期间的后勤保障和疫情防控。

(3)系统管理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硬件设备的调度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防火墙安全方案的设置和实施、各级密码的管理、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的维护、所有数据的准备、维护和备份、录取系统功能的分配和管理,从技术上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归档指令并打印入院花名册。

(4)计划管理小组负责审核调整高校招生计划,执行调整计划指令,统计高校计划完成情况。

(五)招生审核组负责监督高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审核高校是否按照山西省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招生;审计分数;协调各院校的录取进度、读档、撤档;审批并记录学院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6)联络组负责与招生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考生和家长来访、来信、来电的接待和回复工作。

(七)督导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的情况,防止各种违规行为。

二。录取原则和方法

(一)招生考试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制度。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分数线达到投档线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的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招生院校执行山西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法规的行为。

(3)对口高等教育录取分三批: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高校招生时,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各专业类别按计划招生人数1: 1的比例划出。在各专业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排序,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本科录取后,专科(高职)院校录取。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由高到低排序,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整招生计划。

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试文化素质考试,进入高职院校专业学习。

(四)对对口高等教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填报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按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分类,然后在每个专业类别的最低控制线对考生逐一投档;当考生投档时,计算机依次搜索该考生所填的若干平行志愿,当该考生所填的一个志愿有空缺时,将该考生档案放入该志愿院校。

各专业类别考生成绩的排序规则为:

通过信息技术、加工制造、民用水利、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石油化工、园艺、养殖、医疗相关、护理、金融商贸、司法服务、旅游服务、文化传媒、教育等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成绩相同者,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为语文、数学、英语。

通过外语口语测试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素质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为英语、语文、数学。

美术、音乐、舞蹈、表演列在文化素质总分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素质总分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列顺序为文化素质总分、语文、数学、英语。

(五)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切实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或转往其他院校,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六)招生机构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身体有残疾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考试成绩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机构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取。

三。录取程序和工作要求

(1)进入高等学校,使用WebST安全客户端软件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学院子系统(2012版)”软件进行远程录取。登录学院服务器所需的信息将另行发送。

根据教育部“重点工程”的要求,所有招生的高校都必须使用高校的重点才能被录取。高校应及时与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服务器进行网上登录测试,检查网络是否畅通;硬件是否符合要求;客户端软件和高校录取子系统安装是否正确。如有登录问题,请联系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第一批本科院校升学7月15日开始录取,招生院校下载新生录取信息,审核录取。本科二批和专科(高职)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3)招生院校下载数据后,应认真核对招生计划。如有错误,应及时与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

(4)阅档、撤档、审核。高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进行阅读,确定预录取考生和预退档考生名单,然后提交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考试合格者,可办理入学手续或退学。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高校应及时与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沟通;对于不及时沟通、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根据发布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相关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和录取规则结束录取。

(五)自愿申报。对口联考不需要组织补充招生。各批次高校在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志愿的不均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造成的缺额,会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报名志愿,根据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入学考试。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提交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形成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录取花名册,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高校根据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7)考生档案全部为电子档案和无纸化档案。高校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加盖招生高校印章。

(8)对口升学教育招生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晋价幸子〔2004〕191号)规定,招生收费标准为每生30元。招生院校按规定于8月30日前将招生费用直接汇至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汇款机构名称及对口学习招生费用)。

开户行:太原工行大营盘支行

账号:0502121809026309973

行号:102161000210

收款方: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四。奖励和关怀政策

获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等职业学校组)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文化素质总分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文化素质总分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国等级奖(中职组)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还可以享受加分参加本科院校录取。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可免试就读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考生可自行选择。

以上政策,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奖励有效。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和退役士兵文化素质总分加10分。烈士子女、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文化素质总分加20分。

通过职业技能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不累加。符合相关奖励和照顾政策的考生已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奖励政策和免费入场。

五、招生纪律

各招生高校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各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山西招生政策法规、招生计划、工作制度和程序、教育部“30不准”招生禁令,切实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严格考生信息管理,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核对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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