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

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第1张

2022鹰潭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

鹰潭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及《江西省定价目录(2018年)》,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幼儿园运营成本和学前教育发展等因素,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公办幼儿园教学费调整方案

1.调整幼儿园教育收费范围。

鹰潭市公立幼儿园。

2.价格调整方案

综合考虑收费标准、调价幅度和周边城市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听证报告,拟按以下方案进行调整:

省级示范幼儿园:每月400元/生至550元/生;

市级示范幼儿园:每月300元/生至450元/生;

市区普通幼儿园:每月200元/生至350元/生;

农村普通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120元/生调整为每月220元/生,镇以下普通幼儿园每月100元/生调整为每月200元/生。

二。优惠政策

1.对城乡低保户、五保供养儿童、孤残儿童实行免收教育费的优惠政策,对其他家庭困难儿童减半收取教育费。

2.除减免教育收费外,根据《江西省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对就读公办、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三。管理和监督

1.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

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及时上缴公共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儿童按月或学期收取教育费,不得跨学期提前缴纳。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教育费中,不另收住宿费。除幼儿园按照规定收取的费用、家长自愿选择园所提供幼儿膳食产生的伙食费、为方便幼儿园生活和教育而收取的费用外,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费用。

2.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

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市区公办园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园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按要求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成本费用公开透明。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和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进行定期成本监审,进一步约束公办幼儿园运行成本。

四。执行时间

以市政府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1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电子邮箱:tzxmgh163.com电话:0701-6250866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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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084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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