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第1张

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长沙市高级工程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发〔2022〕1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工程师工作室是指以我市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重点,以技术水平高的高级或专职工程师为带头人,以技术攻关和帮助青年技术骨干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平台。长沙的企业可以申请建设长沙高级工程师工作室。

第三条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指以我市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重点,以技能水平较高的人才为引领,以技术攻关和技能帮扶青年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平台。企业、学校、行业协会等。长沙市内可以申请建设长沙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四条每年评选高级工程师工作室不超过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10个,对每个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五条高级工程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统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制定具体方案,报市委人才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支持高级工程师工作室和大师技能工作室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七是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

第八条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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