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第1张

2022天津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残疾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缴纳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残疾人;

2.持有本市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1.正常经营期间,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以残疾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实际缴纳金额给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800元。个体工商户残疾人仅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保险,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550元。

2.个体工商户在正常经营期间,与聘用的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每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实际缴费额给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800元。

申请材料:

(一)填写《天津市残疾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税务收据、发票等正式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残疾人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每年1月至3月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向经营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审核后,于当年4月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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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082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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