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第1张

成都双流区人才认定指南

一、承认的范围

凡在双流区就业创业,灵活引进的,均可申请我区相应层次人才认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纳入人才认定对象。

二。识别方法

(一)直接认定:符合《成都市双流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相应标准的申请人,可直接认定为双流区相应层次人才。

(二)认定:目录中相应标准不能直接认定,但实际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具有行业公认的专业水平的人员,经区人才人事办公室组织,报区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认定为双流区相应层次人才。

(三)推荐认定:经我区各行业、产业功能区主管部门推荐、评定的高新技术和特殊紧缺人才,经区人才人事办公室审核并报区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认定为双流区相应层次人才。

三。识别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取得突出的业绩和成果,与你目前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

4.有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信息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认证标准

1.直接认可标准按照《目录》执行。其中,《目录》一、二类第二条人才在双流区兴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自有股权占30%以上,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

2.评审参照目录,由区人事厅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综合申请人的实际贡献、业绩和专业水平进行考核确定。

3.确定推荐人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本地区主导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

(2)具有业内公认的高超或独特的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

(三)所设立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其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四)创新创业成绩突出。

四。认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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