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档次,各档次人数按占全市考生总数的比例分为:A (25%)、B (35%)、C。
地理考试成绩是机考成绩,换算后以成绩的形式呈现;生物考试成绩是计算机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之和,换算后以分层形式呈现。
参考科目体现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中,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C级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D级以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