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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2年一年级招生16000人,七年级招生13470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6。

二。注册规则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权利。

小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小学不允许接收低于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保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推迟入学规定。2022年,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须于8月3日(周三)至8月5日(周五)将相关材料(即墨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延期入学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提交至划片学校。经学校核实后,他们将被送往解珍中心校或局。非身体原因不得擅自延迟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的,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辍学控制。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学籍登记管理,形成学年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制度,做好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退复学等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要求,严肃查处以“国学班”、“查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各小学要摸清未在即墨初级中学注册的小学毕业生情况,填写《2022年未在即墨初级中学注册的小学毕业生统计表》(附件3),于8月22日(周一)前上报至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处。

(二)实行划片入学,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该局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体局招生,解珍中心学校参照该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规定,结合解珍实际,制定自身招生办法,开展招生工作。

1.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规定

①监护人在城里有房。

按监护人已交付使用的产权房入学。优先考虑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简称户籍,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截止到入学之日,居住须使用房屋所有权证,下同)。监护人拥有多套住房的,按照自己的财产或者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就近入学。监护人只有一套产权房,与他人(仅限适龄儿童、年幼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的,监护人的产权比例必须不低于50%。同一入学年度内,只允许一个家庭(产权人或租房人)使用同一房产为子女申请入学。购买新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不纳入各区招生范围。

(2)监护人在本市无房。

具有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城镇无产权的,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在相应学校进行登记:

①祖孙三代共同居住(子女户籍地址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一致)。如果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就按照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房产来报名上学。

②市区非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无房租房的(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发放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六个月以上,用途为居住,租住地与户籍在同一街道或功能区),按其租住的房产办理入学登记。

(三)户籍在市区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市区无房可租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报名。

④非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同时,符合下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可在指定的市区公办学校注册入学:一是父母至少有一方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须由用人单位按月连续缴纳)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须在营),且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工作或经商六个月以上。二、父母在市区工作或经商,在经商或工作所在地镇街租房居住半年以上(房屋租赁登记证明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发证时间应在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六个月以上,用途应为住宅)。

注:市区环秀街、同济街、同济新区、潮海街、北安街、龙山街、经开区所辖区域,下同。

2.非即墨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流动儿童)入学办法

非即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即墨区入学,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在指定学校就读: (一)父母至少有一方与即墨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须由用人单位按月连续缴纳)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须在营),且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工作或经商六个月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即墨区有效居住证,户籍在青岛市七区(市南、市北、崂山、李沧、城阳、西海岸、高新区)的无需提供;(3)父母在市区有自有房产(产权证的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在从事经营或工作的镇街(功能区)租房居住半年以上(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必须在区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发证时间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六个月以上,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

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和民办不能同时报,已经录取的学生不能报其他学校。计划上私立学校的学龄儿童必须参加网上信息收集。学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必须录取所有注册学生。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招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体局组织,根据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行。未被电脑派位取录的学生将会被安排入读原区学校。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小学,可以采取直招的方式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即墨区,由学校提前上报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区教体局根据其基本办学条件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区教体局审核同意,报青岛市教育局备案后,可以跨区招生,但不得超出本市范围。

(4)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随班就读,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度或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特殊照顾,不能上学的实行上门服务。对招生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提出招生安置意见。

即墨市特殊教育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2个班(每班6人)。在即墨区登记注册、持有残疾证、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智障、脑瘫、自闭症儿童少年,可由其监护人陪同到区特教中心报名(咨询电话13863961058),由区特教中心确定招生对象。外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须符合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青岛向太学校计划2022年招收小学2个班,初中2个班。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智力、脑瘫、听力、肢体、言语、自闭症等。)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在即墨区或其他地方登记的残疾人凭残疾证,可由其监护人陪同到青岛市向太学校报名(电话15865582127/18766286266)。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要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就地安排,主动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对接,及时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其监护人,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计表》(附件2)于8月22日周一前报送至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处。

(五)相关资料。

1.拆迁区适龄儿童上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在拆迁区域内的原分区制学校招生,因故不能就读的原分区制学校,由中心学校协调安排。

2.接受特殊照顾者的子女上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政策。进一步优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流程。

3.绑定和分配双胞胎(多个)双胞胎。自2022年起,采取计算机派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捆绑分配双胞胎(多对)双胞胎。所有选择捆绑派位的双胞胎(多胞胎)志愿必须一致,家长向需要电脑派位的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双胞胎(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可捆绑分配。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三。注册所需的文件

(一)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无房租房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无房且祖孙三代共同居住的,应提供户籍地址与儿童青少年一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证明。

(3)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助查询)或即墨区营业执照。

(四)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的,等等。且家庭成员关系无法明确界定的,须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证件(招生平台提示)。

(五)初中报名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

(6)青岛市七区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须提供其监护人在即墨区的居住证。

以上注册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因情况复杂需要其他证件的,以学校的要求为准。

四。注册流程

(1)信息收集。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张网管理”。家长必须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或“青E班”APP。完成报名和真人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即墨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具体操作流程将于近期发布)。全区初中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1日(周一)至7月17日(周日),全区小学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5日(周五)至7月21日(周四)。信息采集期间,招生平台全天开放(具体日程见附件7)。家长在采集信息时,一定要逐项核对招生平台自动回填的相关信息。相关信息需要手工录入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2)提交证明材料。为落实“一网通办”的招生要求,所有报名信息均由平台自动回填,无需现场提交报名证明。凡招生平台提示需要上传文件的,家长不仅要按要求上传,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文件原件提交给招生学校备查(以学校通过招生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为准)。如发现家长提供的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视为无效报名。

五、学籍管理规定

(1)按时建立学籍。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发〔2016〕3号)要求,为学生建立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确保学生身份信息准确真实,严禁空登记身份、伪造身份、为学生建立双重身份。

(2)控制班级规模,做好转学生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做到学生国籍一致,学生国籍随人走,不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不予录取。同一学区不转学,初三下学期不转学。

(3)及时维护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办理学籍变更,处理学籍问题,通过平台填写学校辍学控制相关信息。

(四)严格管理学生信息,不得随意复制或向社会泄露。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组织,局属中小学招生由各校组织实施,解珍公办中小学招生由各中心校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招生期间要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招生宣传、政策解答、资格审查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制定招生办法,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在招生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做好重点政策和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的宣传解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过程、招生材料和招生结果等信息,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通过笔试、面试、面试、考察或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也不得以转校代替招生的方式招生。除足球后备人才外,不得以其他特长招生,不得以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生。公办和民办学校将继续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随机均匀分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和快慢班。严禁开学前后以考试分班。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完成幼小衔接。初中、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省标准班额以内(初中不超过50人,小学不超过45人)。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2022〕4号)的有关要求,做好新生和转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投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区教体局基础教育处,电话88520573。

附件:

1.即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迟入学申请表(略)

2.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统计表(略)

3.2022年即墨初中未注册的小学毕业生统计表(略)

4.

5.2022市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6.

7.

青岛市即墨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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