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小学入学条件

宁波江北小学入学条件,第1张

2022年宁波市江北区小学招生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2022年小学招生公告

上学年龄

户籍在或实际居住在江北区,愿意在江北区小学就读,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育迟缓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需要休学或免试入学的,须凭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到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小学不应该招收6岁以下的儿童。

公立小学入学率

1 。江北区户籍(或房产)适龄儿童

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服务区进行网上报名,经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服务区内小学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学校应当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户房相符”的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1)适龄子女户口与父母户口及家庭用房一致(房产所有权完全为子女父母共同或单独所有),且均在小学服务区内,同一房屋内无其他家庭子女在该校就读(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对于购房者而言,原房东子女有小学六年、九年九年学位);

(2)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就读的以下两类适龄儿童:

A.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和祖父母共同所有,但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无其他私有房屋,住宅房屋在本小学服务区域内;

B.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归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所有,但其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无其他私有住房,住房在本小学服务区内;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起一直在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的住宅在小学服务区内;

(4)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房屋一致(房产所有权完全为儿童父母共同或单独所有),均在小学服务区内,但同一房屋内其他家庭儿童已在该校就读。

按照上述录取顺序,在录取某一批适龄儿童时,如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其户籍时间顺序录取。本批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和本批次以后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父母在江北区有住宅(产权完全归子女父母共同或单独所有),但户口未迁入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前期买家,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持有时间为准。

2。具有江北区户籍但有特殊情况的下列各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一)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子女祖父母所有或者为适龄子女父母、祖父母共同所有,父母在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有其他私有房屋的;

(2)户籍所在地的财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非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所有;

(3)因房屋拆迁,户籍仍在原地但未迁出的适龄儿童;

(4)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单位(社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5)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与其委托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

(6)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出国留学(工作)并与其委托的监护人共同生活的;

(7)入学前办理异地延期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因迁入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迁入,要求在本地入学或变更对口学校服务区域的;

(8)其他账户归属。

3。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省同胞、华侨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应当接收江北区户口,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和康复提供帮助。

私立小学入学人数

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凡报考同一招录、超计划报名的公民,由计算机随机分配。

1.招生对象:符合江北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在招生时已经符合招生条件。

2.录取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随机派位(7月5日前直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在民办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按照录取流程和排序安排进行入学。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后,允许在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和已就读任一民办学校的第二、第三子女中,在一定时期内追加因自动放弃已录取学生而产生的学位空数额。

适龄儿童自愿放弃户籍或其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的入学资格,在民办学校就读,以后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

农民工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入学条件:需要在我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父母依据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量化积分,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本区小学一年级。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都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2年5月底,已在江北区居住6个月及以上并持有有效居住证。检查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没有中断;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宁波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截至2022年5月底,连续缴费6个月及以上,至年检日仍参保,未中断,逾期缴费无效)。

注册方式

1。在线注册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注册,并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套房产信息,并作为公办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

监护人必须作出诚信承诺,以确保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果信息不实,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中更改志愿等信息。信息核实不符合报名地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参加补充报名。经当地教育局报名资格核查合格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其他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的招生。

2。自愿填写

有江北区户口(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报公办或民办学校一类,不可兼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可以入读量化积分或私立学校,但不能两者都入读。选择民办学校的,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一次最多填报2个志愿。

3。现场审计

经网上初步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小学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办理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携带居住证、社保证明、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入院流程

根据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江北区小学入学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

1.按学区招生的学校:按适龄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按照“户宅一致”的优先原则,对报名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录取第一批学生。因为超出招生计划,第一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民办学校录取: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满的民办学校在第二志愿补录。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在招生管理系统注册时自动进入所选区县(市),进入本阶段招生流程。

1.公办学校继续按照“户房协议”优先的原则,对所有进入这一阶段的学生进行分类排序,依次录取。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入学。

万云谷、宁晨苑、迎辰府的配套学校还在建设中。在配套学校建成之前,三个社区的适龄儿童如果愿意就读江北区小学,可以向新城外国语学校的小学提出申请。

而且宁府小区的配套学校还没有建起来。在配套学校建成之前,本小区适龄儿童如果愿意就读江北区小学,可以报考江北外国语学校。

青藤书院转为事业单位,实行过渡性招生办法。

尚德学校、灵峰学校和迪普学校转为公立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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