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勤执法活动前,民警在向

开展执勤执法活动前,民警在向,第1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十八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行为规范,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第十九条站立时,抬头挺胸,收腹。双手放在大腿外侧,双腿并拢,脚跟并拢,或者双腿分开与肩同宽。不要倚靠在其他物体上或摇晃。

第二十条走路时,保持肩背部平稳,手臂自然摆动,不要双手背在背上,双手放在手上,肩膀靠在肩膀上,或把口袋插在口袋里。

第二十一条敬礼时,右手抄近路,快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与帽檐右角前方稍有连接。手掌向下,略向外,手腕不允许弯曲。仪式结束后,手臂很快被放回原位。

第二十二条返还被核查当事人的相关文件后,应当方便当事人领取。

第二十三条使用手势信号进行直接引导应当规范、正确、有力,节奏清晰。

用指挥棒、手语等乐器进行引导时,应右手持乐器,并与右前臂保持在同一直线上。

第二十四条驾驶机动车辆巡逻区间不得倚身或者趴在摩托车把手上休息。

摘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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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car/1323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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