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排放超标怎么处罚

尾气排放超标怎么处罚,第1张

超标排放废气如何处罚

目前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矛盾越来越冲突。环境已经成为人们经常讨论的话题。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一旦环境被污染,就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危害,污染环境就会受到惩罚。那么如何处罚超标排放呢?让边肖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进入现场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产、停产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三)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侵占、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改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或者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

(四)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控数据的;

(五)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综合产业政策目录禁止的设备和产品,采用国家综合产业政策目录禁止的工艺,或者将淘汰的设备和产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据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进口行为构成走私的,海关依法处罚。第一百零二条煤矿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洗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环保部在公告中介绍,被列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及时纠正违法排污行为。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严重超标企业。在各类排污企业中,江苏涉及的废气企业排放因子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任何一项排放因子超标的日均浓度数据均纳入超标天数统计。环保部表示,今后将每季度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同时公布上一季度严重超标企业的治理整改进度。连续两个季度严重超标的企业将被挂牌督办。

尾气排放超标一般发生在一些工厂,这种现象在其他工厂非常普遍,很少有相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但是现在这种现象好多了,按照环保法处罚。更多法律知识,请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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