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撞了人怎么处理

在高速上撞了人怎么处理,第1张

高速上撞死人怎么处理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很快,所以国家严禁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但是,其实高速公路上还是有很多车流量的,那么高速公路上撞死人怎么处理呢?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有什么规定?边肖总结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高速撞死人怎么处理?

行人违规进入高速公路,车辆驾驶人已采取避让措施或者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的。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车辆无责任。

车辆驾驶员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因驾驶人违反车速规定或者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规定,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车辆负事故次要责任。

应采取避让措施,避免事故发生。驾驶人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规定,未采取避让措施或者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的,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

行人在应急车道行走时,车辆驾驶人因违反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安全技术规定发生事故,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规定

处理高速交通事故的措施

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不得不移动时应标明位置),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处理;过往车辆的驾驶人、行人应当给予协助。

第八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调查现场,收集证据,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其他知情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条在追逐交通事故逃逸者、抢救受伤人员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使用后应当立即归还;造成损坏的,应当折价修理或者赔偿。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车辆、物品、身体、生理和精神状态以及相关道路状况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或者检查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号牌以及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返还。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号牌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得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和货物。

第十三条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急救的,由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当事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结案后,由他们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人拒绝先行支付或者暂时无力先行支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

第十四条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行政区域内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被抓获的逃逸者、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追回已先行垫付的全部款项。

第十五条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和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文书和诊断证明。

殡葬服务单位和具备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决定的交通事故尸体存放。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追回抢救治疗和尸体存放费用。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检验或者辨认交通事故尸体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小编提醒您,高速路上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和车前后方的具体情况,发现行人一定要及时避让和采取刹车措施,这样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才不会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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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car/105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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